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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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12、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方案73、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164、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225、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月报表236、湖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257、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318、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人员分工及职能调整的通知389、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暂行规定4010、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暂行管理办法4411、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信息管理及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制度4512、职业技术学院帮扶贫困生就业制度471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
2、制度5014、毕业生就业推荐流程图5215、职业技术学院各系就业工作制度5316、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制度5417、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5518、职业技术学院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5619、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5720、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岗位职责5921、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6022、就业信息管理岗位职责6123、就业内勤岗位职责6224、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规范632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6426、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6527、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6628、职业技术学院待就业毕业生登记
3、表67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为适应高职毕业生就业新形势、彻底转变就业观念,使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湘教学2012237号转发教育部关于积极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制定本办法:一、就业工作方针与原则1.以国家就业方针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拓就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2.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要贯
4、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建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归口管理、以系部为主、院系两级结合,全院教职员工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3.毕业生就业实行的就业政策、收集需求信息、择优推荐等工作,坚持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负责的原则。4.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学院办学实力的重要指标,是影响招生报考人数的重要因素。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确保学院在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5.鼓励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对推荐毕业生就业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院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二、就业工作职责分工(一)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
5、1.负责制定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及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负责全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及生源信息的上报工作;3.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及咨询;4.负责毕业生基本情况的上网工作;5.负责收集和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6.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7.负责组织大规模的校内毕业生供需见面会;8.负责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上报工作;9.负责毕业生的派遣和报到证的办理工作;10.负责历届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二)各系部主要职责1.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摸底调查,并及时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毕业生有关数据资料; 2.负责本系毕业生资格初步审查工作;3.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工作;4.负责毕业生的鉴定工作;5.协助就业指导中心
6、组织本系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会和平常的招聘活动;6.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本系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工作;7.负责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8.负责本系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9.负责本系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工作;10.完成就业指导中心需系部协助完成的其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项工作。(三)教职员工就业工作责任1、负责广泛收集,积极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推进学院就业工作,为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2、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负责本班学生就业率落实统计上报(此项工作职责延续到学生毕业后一年内);3、负责利用工作与上课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四)毕业生职责1.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合格,成绩达标,交清全部学费;
7、2.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各种招聘活动;3.根据自身条件,客观务实地选择合适的单位和岗位并积极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4.自就业之日起,应负起一切法律和社会责任,就业后的一切行为均仅代表毕业生个人。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1.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安排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进程。2.凡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成绩合格、不欠交学费,愿意由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就业意向书,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学院予以推荐。3.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学院将优先推荐。获得学院及以上级别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的各类
8、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未受到学院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学习成绩良好,且受到学院各种单项表彰的。4.院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意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渠道有的放矢地收集各地用人单位的相关需求信息。5.院就业指导中心对收集的需求信息进行筛选,并对招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在确保信息真实和单位可靠的情况下将需求信息向毕业生公布。6.院就业指导中心公布招聘信息后,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应聘毕业生必须亲自参加由就业指导中心老师或用人单位负责人主持的面试。7.面试合格后,经学院系部、教务处、财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四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前往该单位就业。8.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学
9、院就业指导中心协助毕业生进行体检、办理未婚证等相关证件。9.提前离校就业毕业生的毕业考试考核办法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四、关于推迟就业或不予推荐就业的规定1.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行政处分且未撤消处分的。2.经学院组织面试合格,且被用人单位录用,无特殊情况而不去用人单位上岗的。3.考试成绩不合格的。4.无特殊原因学费未交清的。5.经学院多次推荐(三次以上含三次)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五、就业时间1.自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开始到毕业离校都是毕业生就业推荐时间,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毕业生学习的前提下,具体到系部分专业毕业生可以推荐就业的时间,由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和系部实际协商
10、而定。六、毕业生毕业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流程1.毕业生无论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系部推荐就业,还是自主择业就业,都必须到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毕业生就业登记表。2.凡未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又不知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停办该生一切就业手续(报送派遣计划、办理报到证等)。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4.毕业生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判断就业协议书中接收手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后,应经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同意并盖章方为有效。5.毕业生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就业指导中
11、心初审,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协议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并收存一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列入当年报送就业计划的依据。6.毕业生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挂号邮寄用人单位一份。7.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报送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8.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七、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择业期间内落实就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流程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判断就业协议书中接收手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与
12、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后,应经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同意并盖章方为有效。这里主要确认,通过签约后,用人单位能否解决毕业生的落户和档案管理问题。3.毕业生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初审,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同时收存一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列入当年报送就业计划的依据。4.毕业生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挂号邮寄用人单位一份。5.毕业生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介绍信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13号)办理就业报到证。6.毕业生持学院保卫处迁移户口介绍信、就业报到证
13、以及本人毕业生证(均为原件)到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原河西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7.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学院学生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8.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八、关于填写和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学院制定就业计划、教育厅打印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依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省教育厅就业中心统一印制和编号,一人一号,一式四份,复印无效,不得转借,遗失不补。2.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必须字迹工整、规范。内容要求真实、可靠,填写要详
14、细或用全称,统一用铅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3.毕业生在签定就业协议书前,应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各项条款内容,并严格执行条款规定。4.“备注”一栏用于填写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达成的补充条款,须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可由用人单位填写)。5.用人单位如没有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需求信息登记鉴证号”,毕业生应提醒用人单位尽可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如办理确有困难的,可报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由学院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6.就业协议书的签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毕业生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字;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备注栏填写双方约
15、定的其他条款。所在系部对已签定的就业协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列入就业计划。7.如仍有不明事项,可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咨询。九、就业期限及户口、档案管理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2号)文件规定,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自毕业之日算起,一年内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由学校保管并帮助推荐就业。在此期间,毕业生在社会上因不良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满一年后,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转入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毕业就业指导机构管理,由当地毕业生就业
16、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满两年后,其户口、档案转入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进入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十、关于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费用问题1.学院的年度就业经费统一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管理。2.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为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份就业指导服务手册。3.毕业生必须自费解决的项目有: 办理企业要求的专项体检费用、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工本费、办理边境通行证的费用、去用人单位就业的差旅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在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时由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取。(20元/生)4.学院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单位是全免费的,
17、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和名义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十一、其它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本规定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管理制度汇编(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方案为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加快专业建设工作的开展,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学院将采取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级管理模式。一、就业工作二级管理的目的、意义根据高校管理模式及许多高校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级管理的成功经验,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更有利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
18、开展工作;有利于进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有利于促进课程体系改革和专业建设;有利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技术能力强的优秀学生;有利于更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更多的“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有利于实现学院提出的“学生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满意度高”的战略目标。为建立和完善“入校时的定向教育、在校时的导向教育、毕业时的去向教育”就业“三向”教育体系打好基础。二、就业工作二级管理方案(一)、就业工作主要涉及方面:1、开拓就业市场,收集实时有效(适合学院专业层次)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2、根据要求走访知名国有、外资、合资、高速成长的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核实招聘信息并进行供需对接洽谈。3、加
19、强校企合作,挖掘潜力,多方建立“实习基地”、“就业基地”,努力使学院与企业结成战略型、紧密型、伙伴型友好关系。4、维护巩固发展已有就业市场,为企业与学院、学生之间搭建高效的交流平台,切实起到“桥梁、互动、纽带、合作”作用。5、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和预测人才需求动向,为及时进行教改和专业建设提供参考信息和建议。6、处理企业来电、来函,接待来访企业,并向企业推介学院及推荐毕业生,采用“全面推介+对接洽谈”模式,真正实现校企交流的有效互动,达成校企人才供需双赢。7、加强与往届毕业生的联系,征求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应届毕业生在双选就业中的问题8、做好用人单位的回访工作,搞好毕业生上岗就业
20、后的服务,做好毕业生的质量跟踪调查。9、组织邀请企业到校招聘,协助解决毕业生到有关区域、企业就业的求职指导工作。10、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与创业教育指导服务工作。11、为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综合素质拓展记录。12、开展就业调查研究工作。(二)、就业指导中心及各系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责描述项目就业指导中心职责系部职责1、就业常规规范管理1、制订和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与细则,布置、检查和协调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2、定期召开院就业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就业信息,定期公布毕业生就业率、签约率等就业指标值。3、完善毕业生信息管理,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4、审查毕业生资格,汇总上报毕业生源
21、及向各地及企事业单位、人才市场区通报生源信息。5、参与学校教学计划改革、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制定等。6、负责毕业生派遣和派遣遗留问题(改派、缓派)的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离校工作。1、根据学院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制订本系就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目标和任务的完成。2、定期召开系就业工作会议,及时统计分析各专业就业情况,随时掌握本系毕业生就业动态。3、负责本系毕业生生源审核和毕业生信息管理工作,按时上报毕业生信息及有关统计资料。4参与本系教学计划改革、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及招生计划制定等。5、负责审核毕业生推荐材料、就业协议及就业改派材料2、就业创业指导1、制订全院毕业生就业和创
22、业工作指导计划。2、组织专家或企业人士开展高层次的全院就业创业讲座。3、组织优秀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和取证工作。4、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等各类活动。1、根据学院要求,制定本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计划,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就业讲座、个别就业创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对本系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2、做好本系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政策宣传,组织填写毕业鉴定及相关个人材料。3、将班主任的就业指导工作纳入班主任考核内容。3、就业服务和市场建设1、根据全院毕业生情况,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及时整理和发布就业需求信息。2、接待用人单位来校考察、招聘,主动寻求校企合作伙伴,努力建立一批就业
23、基地。3、组织举办院级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帮助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4、管理学院就业网,网站内容做到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1、根据本系毕业生情况,结合专业建设,开发就业市场,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2、借助专业教师优势,努力建成一批本系就业基地。3、组织举办系级校内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帮助特殊困难毕业生就业。4、做好企业的调研和回访工作。4、就业质量调研1、指导各系部开展有关就业情况的调研工作。2、汇总各系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每年出一份相关调查报告。3、做好我院毕业生比较集中的企业及与我院有长期用人合作关系企业的毕业生回访工作,并建立档案。4、做好典型学生的质量跟踪调查,建立优秀毕业生数据库。5、开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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