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王老吉案引发的竞争法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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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近年来广药和加多宝两家之间的商业纷争从未平息,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先是2012年惊动全国的“王老吉”商标之争,再是加多宝公司用自己的品牌“加多宝”生产原来“红罐”饮料引发的“红罐”归属权之争以及广药对加多宝一系列广告的指责,两家围绕一罐小小的凉茶饮料产生的展开的争夺的戏剧性绝不逊色于任何一部大片。作为一篇分析两家纷争的论文,本文共分三个部分。首先将以理清两家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切入,其次在事实基础上找出两家纷争的核心矛盾所在,并从竞争法的角度对各个争议点予以分析,最后再提出笔者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两家纷争的思考。关键词:加多宝 王老吉 商业贿赂 红罐之争 虚假广告 公权力正文:第一部分:
2、事实回顾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前世今生1995年,广药集团宣布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益出租给香港加多宝集团,而广药自己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后双方又于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使合同时限延长至2013年,于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 揭秘“王老吉”家族近百年裂变史,法制日报,2012/09/04。这本是一次双赢的合作,但是2005年,李益民受贿罪案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在关押期间透露了
3、陈鸿道在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前向其先后行贿共计300万港币的事实,随后陈鸿道取保候审期间弃保潜逃至今。广药集团随后认定,“王老吉”商标被李益民“严重贱租”了。因为据公开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红罐王老吉”已从2亿的销售额增加到了160亿元,而同期加多宝给广药的年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万元。对此,加多宝方面的抗辩是其一手将“王老吉”抚育壮大,功劳苦劳都是自己的,当然不能把太多的品牌价值给予广药。而为了使自己更多的实际享有“王老吉”的品牌价值,广药开始要求收回“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
4、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2012年5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最终做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维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中国第一商标案终于落幕。而在这一结果出来的2012年3月起,加多宝在电视广告宣传上就不再使用和“王老吉”相关的文字,取而代之以“加多宝出品”的字样,广告语也从以前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变更为“正宗凉茶,
5、加多宝出品”。与此同时,收回王老吉商标的广药集团在2012年6月推出了同是红色灌装的王老吉,自此,加多宝、广药王老吉两款红罐凉茶并存于中国饮料市场。对此加多宝方面表示,广药推广标有王老吉字样的红罐属侵权行为,该公司将对广药进行反索赔。 广药昨推红罐王老吉 加多宝发严正声明,凤凰财经,2012/6/4。2013年5月15日,加多宝与广药红罐包装装潢权之争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都认为红罐包装属自己独有,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提出了几乎一样的诉求:第一,对方停止并销毁相关红罐产品;第二,对方赔礼道歉并消除相关影响;第三,对方承担一切诉讼费用。只有第四点不一样,王老吉要加多宝赔偿1.5亿,
6、加多宝对王老吉的索赔暂定3096万。同时在市场上,两者相似度极高的包装也引起了很多不知情消费者的误会和不满。消费者在按照原来的习惯购买“红罐王老吉”时,却发现其和原来口感、味道都有很大差别,后来才得知现今的“王老吉”已非往昔“王老吉”,故以虚假宣传将广药集团下属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消费者针对凉茶“口味维权”的案例也使得两家公司的关系更加紧张,并且其以广药而不是加多宝为诉讼对象,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消费者对于“红罐”归属的判断。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从2008年发生至今仍未结束,这个过程中涉及商业贿赂、商标使用权之争、红罐包装归属之争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从竞争法的角度看,上述
7、问题分别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八条禁止商业贿赂、第五条禁止仿冒、第九条禁止虚假宣传有关,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二部分:对两家争议问题的探讨一、 商业贿赂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据笔者所学,商业贿赂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想要获得正当竞争所得不到的商业利益,并排除诚实的同行竞争者。其可能使行贿的经营者在短期内获利,却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得价值规律无法发挥作用,破坏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因而是对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是致命的摧毁。同时在我国政府还对国民经济有较大的干预权限的背景下,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
8、温床。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但因为市场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和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着许多漏洞,因而面对竞争,经营者不是通过增强自身的实力强化市场竞争力,而是让商业贿赂成为为“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使得经营者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近年来,我国对商业贿赂加强了打击力度,查处的商业受贿案件和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在这些案件中,李益民的受贿金额并不算很大的,但是因为“王老吉”在市场上的巨大品牌影响力以及随后加多宝和广药之间的商标争夺案,作为触发纠纷的缘起,这起案件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人们关注两家纷争时的不能绕过的点。笔者认为,对于这起商业贿赂案,加多宝到底从这次行贿中获利多少和李
9、益民对加多宝行贿行为的影响是两个值得讨论的点。首先是关于加多宝获利问题的探讨。从案件事实和广药的意见看,2001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通过向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行贿共计300万港元,才得以继续以500万左右的价格续订红罐王老吉20102020年的商标使用权。笔者查阅了网上很多对此事的观点,很大一部分意见是,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照此2011年年销售160亿元的红罐王老吉应付8亿元商标使用费。如果按照广药集团租给旗下公司的商标使用费2.1%计算,鸿道集团也需为此支付3.36亿元,但去年广药集团从鸿道公司收到的王老吉品牌授权费仅500多万元,仍是按
10、2000年鸿道2亿元年销售额的2.25%作为商标使用费计算的,只是每年约有千分之九的上浮,据此加多宝由此次商业贿赂获利仅用一个本应支付的许可费的零头就签订了补充协议,可谓获利巨大。此计算方法看似有理,但笔者认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国际惯例以销售额5%或者按双方约定的百分比再根据销售额确定商标使用费的前提应该是使用者在获得商标使用权前后该品牌价值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使用者只是利用了既有的品牌价值而没有靠自己的努力使其大幅升值,这样让许可方按销售额获得使用费才是合乎法理的,即让其从自己创造的商标的价值中获利,而不是让其能够轻易地从使用者的努力中获利。但“王老吉”的情况却与我们前述的要求很不相同。在双
11、方签订第一份合同的1997年,“王老吉”还只是一个几乎没有市场价值的普通商标,在当时情况下加多宝给200多万的使用费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经过加多宝的经营,到2000年,其销售额才稳定在1亿元左右,但品牌的影响力还不是很大。到2002年和2003年签订补充协议之时,“王老吉”仍还只是一个偏居于广东、浙南地区的区域性品牌,加多宝甚至还没有把“王老吉”作为自己的主打品牌推向全国,当时“红罐王老吉”的销售业绩还是连续几年维持在1亿多元,并没有剧烈变化。直到2003年,加多宝在茶饮料市场经历了一连串戏剧性的起落之后惨遭滑铁卢,陈鸿道才痛定思痛,放弃以生产红茶和绿茶为主的定位,开始着手他的再造王老吉之旅,
12、也才有了之后人们熟知的红罐王老吉销售神话。 聚焦王老吉、加多宝商标之争的缘由和始末,浙江民营企业网,2012/08/13。因此,王老吉的品牌价值几乎完全是在许可加多宝使用后,由加多宝的成功经营创造的,这些年来其除了跟着红罐王老吉的成功推出了绿色利乐包王老吉,自己又对品牌建设投入了什么努力呢?广药称2002年的补充协议意味着王老吉被“严重贱租”了,但没有付出努力的他们凭什么要求跟着分一大杯羹呢?从王老吉的整个品牌发展史看,广药的这种指责明显有想坐享其他人成果之嫌。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说,加多宝继续使用王老吉这个品牌也才用了500多万,但陈鸿道却愿意用一半多的许可费行贿,也说明了加多宝方面还是很看好
13、其升值空间和清楚行贿带来的好处的。也许如果陈鸿道不进行这次贿赂,当时广药可能会要求全面修订商标许可费用、期限等各项条款,而不是答应与加多宝简单的签署补充协议将许可期限延长至2020年,这样广药也许可以更多的分享王老吉的品牌价值。但加多宝以品牌价值是由自己创造的,因此还是按开始的标准确定使用费的抗辩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而,笔者认为尽管从现有资料看李益民接受加多宝的贿赂的事实是清楚确定的,但是对于加多宝从此事中获利是否能按前面的那个标准计算,笔者是持保留态度的。其次讨论李益民对加多宝行贿行为的影响。笔者看到在李益民案发后广州纪委的官方杂志广州纪检监察研究关于此案的剖析中,指出2000年,香港
14、某公司的陈某为了该公司能够继续特许使用某商标,要求广药集团把商标使用权加签10年,从当时广药的经验情况看,这对其仍是可以一个互惠共赢的交易。但2000年李益民赴澳洲探望受重伤的女儿返程途经香港时,约见了陈某,并以女儿出事为由向他索要300万元港币,陈虽然觉得有些为难,但是因为和李益民所在的广药集团有业务往来,担心不给钱会影响公司业务,只好分三次将钱给他存进香港渣打银行账户上。 “益民” 变益己益己成害己广州医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受贿案剖析,广州纪委监察研究,2011年冬季号。因而,我们可以发现相比于我们此前我们讲的商业贿赂以行贿者希望获得正当竞争得不到的商业利益为目的相比,此案实际上还在很大程
15、度上受到了受贿者索贿的影响。陈鸿道行贿到底是因为担心通过正常竞争无法继续使用王老吉品牌,还是害怕不出这笔钱就根本没办法与广药谈签约还是一个问题。因为尽管现在的加多宝集团资产庞大,但是在2000年其还只是一个苦苦经营的民营企业,而与其打交道的广药尽管经济实力不强,却带有强烈的国企光环,加多宝当时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对于这次商业贿赂,李益民个人的贪欲心态还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案发后的记录也显示李益民有多次的以权谋私的行为,这也说明了虽然商业贿赂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在我国市场竞争透明度不够高,监管和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其与权力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着密切关系。与一般经营者间
16、的商业贿赂相比,这种涉嫌权钱交易的行为导致的市场腐败更加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二、擅自使用他人商业标记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以下简称第五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知名商品的界定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广药和加多宝“红罐之争”中,双方都认为对方擅自使用了自己特有的包装,造成了消费者的混
17、淆。案件的焦点在于:第一,加多宝和广药生产的王老吉哪个是知名商品?判断标准是什么?第二,双方如何证明红罐包装属于自己?下面笔者也将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知名商品的认定。广药认为知名商品就是王老吉凉茶,王老吉凉茶历经185年,从水碗凉茶到凉茶包、凉茶颗粒,直至盒装罐装凉茶的演变,王老吉的载体不断更新。大量证据证明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是由“王老吉”三个字作为核心要素,加以特定颜色、图案组成的包装装潢,三个要素是一体的,构成特有包装装潢的全部要件。而加多宝则认为,知名商品就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加多宝根据王老吉在香港的传人授权配方生产的王老吉凉茶。如何称呼知名商品
18、,并不影响生产者是加多宝,也不影响具体包装装潢的内容。加多宝的企业名称和王泽邦配方是更为重要的商品识别标识。 王老吉红罐之争实质:谁拥有品牌谁赢得市场,新华在线,2013/5/15。对此争论,笔者倾向于认同加多宝一方的意见,下面笔者将根据两家各自提出的观点并结合相关法条进行论证。根据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据此定义,广药提出的根据“王老吉”历史上所形成的影响力将王老吉凉茶认定为知名商品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笔者疑问的是广药后来生产的凉茶真的完全继承了“王老吉”这个品牌的影响力了吗?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有比较悠久的历史的品牌都可以一直保持
19、其知名度的,古今中外曾是历史品牌但最终销声匿迹的例子不胜枚举,品牌能否持续其知名度的关键还是看后人能否通过良善的经营保持其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事实上,建国后大陆的“王老吉”凉茶是经过易主经营的,现在的广药与“王老吉”之扯上关系是因为王氏后人执掌的王老吉凉茶铺在50年代先经公私合营改为王老吉制药厂,后在60年代其完全被收归国有,市面上销售的“王老吉凉茶”也改名为“广东凉茶”,直到92年经过国企改制的并更名为广州羊城药业的广药才推出命名为“王老吉”的盒装和罐装凉茶,这一商标才被重新启用。 还原“王老吉”家族百年裂变史,中国网,2012/09/04。但是如前所述,广药对王老吉的经营并不成功, 1995
20、年以药品生产为主的广药因无力再从事饮料品牌而同意将“王老吉”商标出租给加多宝,然后才有了的“红罐王老吉”神话。以上事实说明“王老吉”在历史上形成的品牌影响力因为广药经营不善而没有由其生产的“王老吉凉茶”继承,因而笔者认为广药提出的“王老吉凉茶”为知名商品的理由并不充分。再看加多宝一方,笔者认为其提出的知名商品就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更符合规定第三条的构成要件。如笔者在本文前一部分所述,得力于加多宝在2003年对其生产的“王老吉”的重金打造,“王老吉”才从之前一个普通的饮料品牌,一跃成为后来中国饮料行业的领军者。广药盒装王老吉的推出在做广告时喊出“王老吉还有盒装!”,使得其销量达到二十多亿,一举
21、改变90年代的滞销局面也是搭罐装王老吉这艘“航母”让自己分得了一杯羹,这也说明了是加多宝公司的营销对打造“王老吉”的市场影响力起了极大的作用。因此,消费者现在之所以愿意购买 “王老吉” 凉茶,并不只是冲着其“凉茶始祖”这个名号来的,而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能预防上火的凉茶”的定位和利用现代工艺生产的“王老吉”的口味以及其他营销策略赢得了消费者的支持。因此,笔者认为尽管在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加多宝生产的凉茶已经更名,但是事实上从饮料本身来说,前面的“王老吉”和后面的“加多宝”除了名字外其他地方都没有发生变化,既然除了名字以外还是同一种凉茶,消费者认准的也不是“王老吉”的商标,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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