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管理要点.pdf
《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管理要点.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管理要点.pdf(125页珍藏版)》请在沃文网上搜索。
1、2020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春季培训课件春季培训课件 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要点2020年02月授课人:樊建军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第三部分:精装修前后施工阶段常见质量问题第四部分:典型精装修工程观感效果目录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要点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二、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三、精装修房屋常见设计的问题四、聚焦当下精装房热点问题01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 01(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涉及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内容相关规定1.建设单位 第五十六条 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
2、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图未经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3.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
3、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8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4、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装饰装修人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内部和外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装饰装修。第八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超出该范围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二)手续办理要求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01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人应当依法与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方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5、承包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和承包方式;(二)用于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和数量;(三)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四)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五)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办法;(六)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七)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途径。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照约定执行。保修期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方应当履行
6、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手续办理要求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 01 2018年9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分别对建设(11)、勘察(3)、设计(3)、施工(17)、监理(14)和检测(9)单位质量行为提出了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负首要责任,其质量应为准则如下:1.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不得肢解发包工程。3.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4.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商品房抢销售节点和拨款节点、装修节点等工程实际建设工期过短)5.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使用。
7、关于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方案(青政办字2018 108号)关于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做好联合审查工作的通知(青政服字201865号)6.对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重新进行报审,审查合格方可使用。(由设计单位明确变更性质)二、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 017.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报质量监督时应提供一套,目前大厅办理登记手续,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设单位应将该套图纸放于施工现场供随时供查阅)8.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9.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应符合要求。10.不得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
8、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1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二、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 01精装修房屋常见与设计相关问题,主要内容如下:(一)涉及强制性规范条文设计变更未审图;(二)现场施工与设计不符,未能提供相应设计变更文件;(三)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未签章,未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四)建筑、安装图纸版本不同,造成设计点位错位情况;(五)使用功能缺陷情况;1.开关、插座位于门后,插座与暖气、燃气位置冲突;2.卫生间洁具位置影响开门;3.空调板、插座、孔洞相应位置不匹配;4.风机盘管送、回风口间距过小;5.水封地漏水封深度不足;6.卫
9、生间给水、地暖管紧贴结构层、在防水层下敷设。(六)即成事实类变更 1.屋面防雷工程借用防护栏杆做避雷带;2.公共部位应急照明回路精装修随意变更;三、精装修房屋常见与设计相关问题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四、聚焦当下精装房热点问题 01(一)精装房目前面临热点问题1.价格标准维权问题。(合同事项)2.装修材料维权问题。(合同事项,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须在合同中明确)3.质量事项投诉问题。(与质量相关,唯有做好按图施工且确保施工质量,才能降低借质量问题进行维权的风险)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二)其他城市精装修住宅的相关要求实施情况1.2018.
10、3.2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2018年3月26日,成都出台了的实施细则(暂行)3.2018.5.31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4.2018.9.19杭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五)5.2019.1.11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物价局共同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正式发布,南京对精装房的监管更严格了。2020年1月19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11、求意见的通知。一、相关法律法规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三、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进场要求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五、精装修住宅工程重要材料公示02一、相关法律法规 02(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对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建设工程采购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对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施工单位
12、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中载明。第二十五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或者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载明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02 1.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对装饰装修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
13、监理、检测等企业对各自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2.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3.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装修工程和主体工程一并发包,一并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4.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如发生变更,不能低于原约定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对变更情况进行公告。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交付标准在实体房源或销
14、售区域设置实体交付样板房。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相关法律法规该部分内容为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内容,具体执行以正式公布文件要求为准 02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一)见证、取样人员管理 02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下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得少于一组(件)。(数量按各专业要求确定,可以参考DB37/T5073-2016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中附录B的要求
15、)(一)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二)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第八条 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开工前组织编制施工检测试验计划,经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定。分包单位的检测试验工作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涉及设备安装材料事项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 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10.2.2 通风与空调工程使用的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风机盘管
16、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水阻力、功率及噪声;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按结构形式抽检,同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数量在500台及以下时,抽检2台;每增加1000台时应增加抽检1台。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同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三)设备安装材料复试需强调事项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 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9.2.2 供暖节能工程使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复验
17、,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同材质的散热器,数量在500组以下时,抽验2组;当数量每增加1000组时应增加抽检1组。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当符合本标准第3.2.3条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以扩大一倍。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三)设备安装材料复试需强调事项 02(一)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
18、242-2002)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二)通风与空调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3.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场质量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
19、记录。2.进口材料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三)建筑电气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3.2.1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当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三、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进场要求 02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3.2.2实行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认证标志,并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3.0.
2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应验收合格,并应具备相应验收记录;2.材料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型的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4.检测的样品应进行见证取样;承担材料检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三、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进场要求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 021、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2、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1)严控建材质量。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未检先用、边检边用。(2)实施样板引路。容易产生渗漏、开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21、,施工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在现场制作样板,分层展示工艺做法,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图文并茂的技术交底,明确工艺操作要点和质量标准后方可展开施工。在样板验收前2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两大行动”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内容 02 (3)严格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渗漏、开裂防控相关标准规范,积极采用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导则中相关做法,对容易产生渗漏、开裂问题的细部节点做好加强处理。(4)严格工序管理。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质量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施工、监理单位要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如:采
22、暖(含地暖)管道隐蔽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进行隐蔽验收,及时形成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并留存隐蔽部位的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5)严把功能试验关。工程竣工验收时,除冬期施工外,屋面、卫生间应蓄水,室内给水管道应通水,室内采暖系统应带压。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两大行动”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内容 02 3、强化监管,减少质量投诉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进行比对性复核,5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工程抽查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5%,5万平方米以上抽查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3%。如发现20%以上的分户验收记录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分户验收记录
23、不真实或存在渗漏、开裂的严重问题,则认定分户验收不合格,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并对参与分户验收的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给予考核扣分处理。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两大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两大行动”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内容 02 2020年1月19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中提及 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
24、当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等产品标识,进场的装饰材料和部品部件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应当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重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五、精装修住宅工程重要材料公示该部分内容为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内容,具体执行以正式公布文件要求为准,该部分内容仅提醒建设、施工等单位依规、依合同履职,做好精装修住宅建设过程管控,确保精装修房屋质量,让百姓住上安心、放心房!一、常用规范、标准、规程二、给排水系统常见质
25、量问题三、采暖系统常见质量问题四、通风空调及防排烟系统常见质量问题五、建筑电气常见质量问题03第三部分:精装修前后施工阶段常见质量问题 0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2020年3月1日施行),原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版)废止】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201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 积分
下载 | 加入VIP,下载更划算!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装 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监督管理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