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生产典型作业潜在风险与预控措施》最新版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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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公共项目1 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1.1 项目简述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现场工作人员身体素质的要求、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专业技能的要求、现场急救知识的要求、消防知识的要求等。1.2 潜在风险1.2.1 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不能满足电力生产工作基本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新参加工作人员、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离岗后再上岗前工作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入现场而造成人身伤害。 特种作业工作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熟悉掌握安全急救方法而未能避免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未掌握消防救护技能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熟悉可燃物品特性而造成火灾或人身伤害。
2、工作人员不熟悉化学药品、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等危险品的特性而造成火灾或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确操作使用方法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熟悉作业现场周围的危险部位和作业现场周围的紧急通道出口而造成人身伤害。 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而造成人身伤害。 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而造成人身伤害。 靠近或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熟悉安全用电知识而造成人身触电伤害。 工作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前未进行有关安全措施学习、不进行
3、危险点分析或者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 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而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现场失去监护或现场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 在容器内由于监护不到位、工作结束后检查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 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21)无明确的工作组织措施、工作协调配合不当、工作联系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22)非运行人员随意操作运行及备用设备、未经许可或批准而随意检查试验设备等而造成人身伤害。(23)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身伤害。(24)运行维护人员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操作时由于站位不好而造成人身伤害。(25)检修时开启汽包、加热器、水箱等压力容器人孔门,由于安全隔离措施不完善、人员站
4、位不好、操作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26)机炉设备运行,工作人员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而造成人身伤害。1.2.2 设备损坏方面 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未掌握消防救护技能而造成设备损坏。 工作人员不熟悉可燃物品特性而引发火灾造成设备损坏。 工作人员不熟悉化学药品、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等危险品的特性而引发火灾造成设备损坏。 工作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而造成设备损坏。 工作人员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 工作前不进行有关安全措施学习、不进行危险点分析或者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 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工作现场失去监护或现场监
5、护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 在容器内由于监护不到位、工作结束后检查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 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 无明确的工作组织措施、工作协调配合不当、工作联系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 非运行人员随意操作运行及备用设备、未经许可或批准而随意检查试验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 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进一步扩大。1.3 防范措施1.3.1 防人身伤害方面的措施 防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不能满足电力生产工作基本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凡患有病症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电气作业工作或其他特殊工种要求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其他工作。
6、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防新参加工作人员、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离岗后再上岗前工作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入现场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新参加工作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或离岗连续超过3个月及以上人员,在开始工作前或重新上岗前必须学习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 防特种作业工作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安排上岗
7、。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期及时安排审验、换证。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和从事生产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掌握安全急救方法而未能避免人身伤害的措施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未掌握消防救护技能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位配置的各种灭火设施的性能、布置和适用范围,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
8、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参加灭火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器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针对不同着火电气设备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可燃物品特性而引起火灾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化学药品、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等危险品的特性而引起火灾或人身伤害的措施熟悉有关化学药品、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等危险品的特性。加强有关化学药品、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等危险品的使用、保管。懂得有关化学药品、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等危险品的急救方法。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
9、工器具的正确操作使用方法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有关要求和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机械工器具等各类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规定,熟悉工器具的设备特性,掌握工器具的正确操作使用方法。工器具使用前必须保证检查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带到工作现场。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作业现场周围的危险部位或紧急通道出口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要熟悉作业现场周围的危险部位(设备带电、高温、高压、设备转动、高处作业、易燃易爆、有毒、酸碱腐蚀、通风不良、潮湿、积灰结渣、积水结冰、步道楼梯通道的障碍物、高空落物、顶部碰头和地面绊跤、地面孔洞等)。应熟悉作业现场周围易
10、造成误操作、误碰的运行设备。应熟悉周围的消防设施。熟悉作业现场周围的紧急通道出口。工作人员在熟悉作业现场周围的危险部位后,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有关条文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防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擦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防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
11、全罩上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防靠近或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应尽可能避免靠近或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鼓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须的运行维护人员外,均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防工作人员不熟悉安全用电知识而造成人身触电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
12、机械部分)有关要求和本单位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严禁非专业电工私自接线,严禁用手直接触摸裸露的电源线头,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不准使用。严格执行两票管理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的有关规定。遇有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断开电源,然后按照有关规定正确进行扑救。 防工作人员违反两票管理制度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和使用操作票
13、。严禁无票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及操作人、监护人和单独巡视高压电气人员,设备动火票签发人、动火工作负责人等必须是经考试合格由厂行文公布或有关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各级人员做到认真履行职责,不越权审批,不越位操作。工作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票已确定的工作范围进行检修,严禁随意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全部结束后要尽快办理终结手续。如再次检修需重新办理工作票。 防工作人员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根据动火级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
14、工作票,按规定做好动火现场监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 防工作前不进行有关安全措施学习、不进行危险点分析或者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布置工作要做到“两交清”:交清工作任务、交清安全措施。班长负责组织工作组成员对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进行学习并签字。严格两票管理,正确操作执行安全措施。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安全隔离措施执行情况,确认无误方可工作。 防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的措施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工作人员认真实施反违章实施细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检修规程、作业指导书。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检修工艺纪
15、律。各级人员按分工恪尽职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制止和杜绝各类违章现象的发生。 防工作现场失去监护或现场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安全措施内容,做好危险点分析。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要仔细检查安全隔离措施是否已正确执行。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工作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重点做好各类外来人员的现场监护,不允许其单独工作和随意走动到非本工作区域。运行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监护人不得进行运行操作。凡在容器、槽箱内部进行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两人在外面监护。监
16、护人应站在能够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防在容器内由于监护不到位、工作结束后检查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在炉内、金属容器内、凝汽器内、煤粉仓内、烟道内、转动机械内、井下、沟道内等封闭系统或设备中工作时,必须在外部有专门的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工作人员、工器具、材料等,检查是否遗留在内部。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关闭孔、门。 防外包工程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外包工程项目必须有资质的队伍承担。人员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开工手续,作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
17、学习并签字。外包工程项目由有关责任部门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不能“以包代管”。工作负责人必须监护到位,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检查纠正外包项目工作人员的各类不安全行为。(21)防工作组织措施不明确、工作协调配合不当、工作联系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各级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职责,按照“保人身、保设备、保发电”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紧密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扯皮推诿,延误工作。严格执行两票管理制度和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不能约时停送电。特殊作业以及重要工作现场必须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其他工作人员认真服从工作安排。(22)防非运行人员随意操作运行及备用设备、未经许
18、可或批准而随意检查试验设备等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运行、检修规程,遵守“两票三制”、设备停服役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提升业务素质。工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周围有可能易误碰、误操作的运行设备。除规定的运行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随意启停、开关操作运行、备用的系统设备。未经办理有关手续并得到许可或批准,严禁任何工作人员随意操作或检查试验设备。(23)防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审批本单位各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并掌握。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应急救援人员提高紧急反应意识
19、,做好自身防护。(24)防运行维护人员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操作时由于站位不好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锅炉点火启动期间或燃烧不稳时,不可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当制粉系统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禁止打开检查门。开启锅炉看火孔、检查门、灰渣门时,必须缓慢小心,工作人员须站在门后,并看好向两旁躲避的退路。冲洗水位计时,应站在水位计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吹灰、排污、除焦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或地面上,不准站在楼梯上、管道上、栏杆上等地方,工作人员不要正对检查孔、排污、灰闸门等。(25)防检修时开启汽包、加热器、水箱等压力容器孔门由于安全隔离措施不完善、人员站位不好、
20、操作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开启汽包、加热器、水箱等压力容器孔门时,松开螺丝要小心,不可把脸靠近,人员不要正对法兰站立,以防水汽冲出伤人。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认真检查安全隔离措施已可靠、完全地执行。(26)防机炉设备运行,工作人员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不准在运行中带压对机、炉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带压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临时处理。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火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手孔等处的螺丝。但热紧时,锅炉汽压不准超过下列数值:额定汽压5.884Mpa的,0
21、.294Mpa;额定汽压5.884Mpa的,0.490Mpa。热紧螺丝只许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必须使用标准扳手,不准接长扳手的手把。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泄漏,但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由指定熟练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正确操作方法。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带压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临时处理。1.3.2 防设备损害方面的措施详见“1.3.1”。2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2.1 项目简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在整个生产劳动过程
22、中,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防止人身伤害所造成不良后果的一项重要防护措施。工作人员从事工作期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和正确佩戴使用。2.2 潜在风险2.2.1 人身伤害方面 进入生产现场未戴或未正确戴好安全帽造成人身伤害。 安全带不合格或使用不正确造成人身伤害。 着装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在进行接触高温物体工作时,容易造成人身烫伤。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作业人员未穿隔离服造成人身伤害。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气体时,容易造成人身中毒。 锅炉吹管、安全阀试验检验或转动机械噪音超标等现场未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清灰、煤粉设备等粉尘超标区域吸入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3、在有毒气体场所,未使用防毒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使用工器具时方法错误或不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进入煤斗、煤粉仓进行工作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锅炉吹灰、出灰、除焦时或者停运后锅炉清灰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进入储水池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化验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或化验室内缺少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类药品的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制氢室内未备有工作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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