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02.19-工程总承包环境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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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KM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环境安全生产-环境管理 SQE.02.04 2014V2.0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管理规定2014- - 发布 2014- - 实施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质量环境安全生产-环境管理 SQE.02.04 2014V2.0 姓名日期编写齐国新、黄荣、李光华、李仕成审核刘兴宁、杨全、张恩憬批准责任部门昆明院工程总承包事业部责任岗位工程总承包事业部总经理目 录1 总则12 环境管理要求13 环境管理职责14 工程总承包环境运行控制35检查与环境管理监测76 记录12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管理规定1 总则本规定阐述了中国电建集
2、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昆明院或院)在工程总承包业务中,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做好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昆明院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的环境管理工作。 2 环境管理要求2.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试运行等各个程序的环境管理工作,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在确保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工作。2.2 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政府审查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水土保持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并确保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3 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所有部位,均应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2.4 对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处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并发挥其正常功能。2.5 严格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废水、废气、废弃物和噪声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对污染排放物进行监测和处理。2.6 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写入相关的作业文件和分包合同中,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告知相
4、关人员和单位,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7 加强员工专业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降低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2.8 保障与环境运行控制有关的资源投入。3 环境管理职责3.1 工程总承包事业部下设综合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招标采购部、费用控制部,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而成立项目实施执行机构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总承包事业部以及各建管部组织机构详见工程总承包管理手册文件中相关章节。3.2 工程总承包事业部环境管理的归口部门为项目管理部,根据昆明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对各总承包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3.3 建管部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按照统一部署,配置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环境管理
5、人员按照规定执行项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工作。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管理职责3.4.1 工程总承包事业部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工程目标;负责建立工程总承包业务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在工程总承包事业部范围内推广执行。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员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能力。对各建管部工程现场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主持或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4.2 工程建设管理部 (1)项目经理全面主持建管部环境管理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工程目标;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审定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和审查重要设计变更;批准给业主或上级的环境保护计划
6、和报告;主持或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建立建管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主持培训和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技能,组织建管部职能部门和带领建管部员工,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审查通过的环境保护评估报告、水土保持评估报告和相应设计文件,做好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工作;批准分包人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审查环境保护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分包人和工程分包人的资质;组织分包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主持或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管部办公、生活环境管理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参与临时征地和协调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4)计划
7、合同部参与审查分包人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在对分包人、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结算支付费用时审查工程、设备和材料环境保护方面的评定情况,通过合同管理和费用支付的职能强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5)工程技术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主持审查分包人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制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监测计划;主持或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主持或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主持环境保护方面的设计技术交底会。(6)机电设备部负责设备制造厂的监造管理和永久设备进场的检查验收;实施对安装过程的环境因素监控及问题处理;对设备安装过程进行全面的环境管理,主
8、持审查设备安装分包人报送的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大型(特种)设备安装技术措施,主持对设备安装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和控制;参与因设备原因造成的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在设备安装、试运行、运行质保期内设计人、设备供应商和安装分包人之间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7)施工管理部负责建管部环境管理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编制相关的文件和计划;负责审查和协调环境保护方面设计文件的调整或变更,解决分包人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问题;主持审查分包人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等文件;主持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组织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和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分包人工作开展情
9、况;对分包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8)相关方业主、分包人、设备供应商和材料供货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方,建管部(总承包方)是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方,须与各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协调好各方的利益,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尽到责任。业主为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应按照合同及时支付工程费用,使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开展。设计人、分包人、设备供应商和材料供货商是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方,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须建立良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是确保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当出现工程环境保护事故时,各相关方均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国
10、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事故处理工作。4 工程总承包环境运行控制4.1 工程总承包环境管理原则(1)在确保符合适用环境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工作(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2)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制度,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治理要求,应全面响应。(3)确保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工程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治理和控制要求通过合同方式向施工方提出,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这些要求通告相关方。(5)工程建设管理部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评价书和水土保持报告评价书开展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治理和控制工作,对工
11、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4.2 工程前期环保策划(1)在进行总包项目前期策划时,主持策划部门应收集与本工程环境影响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组织有环境专业人员参加的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策划书中的有关环境管理章节,明确工程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治理方案和控制要求。(2)策划书中提出的工程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治理方案和控制要求应成为设计招标、设备采购招标、施工招标文件编制的输入,并作为后续工程建设管理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4.3 工程设计环境控制(1)由昆明院承担设计任务的总包项目,设计过程环境控制执行工程设计环境管理规定的相关
12、要求。(2)委托外部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总包项目环境控制:1)工程总承包项目策划书中提出的、需要由工程设计解决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应写入合同书或合同附件,作为设计评审/设计确认/设计成果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2)工程建设管理部应适时介入外委设计单位组织的设计评审/设计确认活动,包括在必要时组织阶段性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对设计输出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评价书、水土保持报告评价书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设计规范进行专项评审,并给出评审结论。3)工程建设管理部应组织环保相关专业的人员(包括聘请的昆明院环保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外委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以及问题处理的任何措施应予以
13、记录和保存。4.4 设备采购环境控制(1)采购前将拟采购的设备清单与国家发布的“强制性淘汰产品目录”进行仔细核对,不得采购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或限制使用/或在5年内淘汰的设备。(2)拟采购设备的环保指标(能耗、噪声、振动、辐射等)应满足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3)采购进口设备,还需对包装物的环境合规性提出要求,并形成文件。(4)对设备的环保指标要求应写入设备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5)设备验收时,应收集证实设备满足规定的环保要求的文件资料、检验报告等证据。4.5 施工现场环境控制(1)工程建设管理部应通过以下方式向施工单位传达本项目的环保要求和信息:1)将工程环评报告中与施工相关的
14、环保要求书面传达到各施工单位。2)将工程建设管理部已制定、要求在工程建设阶段实施的重要环境因素治理方案和控制要求发放到各相关单位。3)必要时,组织专项环保要求交底会,邀请项目属地环保部门专家、设计院专家、环境监理工程师参加。(2)工程建设管理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策划书和施工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及时提交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并评价其充分性和有效性。(3)工程建设管理部应明确分工,对各施工单位合同范围内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进行适时检查和验证,并及时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和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影响。(4
15、)临时征地与树木砍伐控制1)除合同规定的情况外,临时征地由各标段施工单位与土地权属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2)临时征地范围内涉及到的树木砍伐事项,除了与土地权属人达成外,还需按照法规要求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树木砍伐许可手续。3)工程建设管理部应参与和指导施工单位的临时征地与树木砍伐工作,协调临时征地与树木砍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止重大纠纷发生。(5)污水排放控制1)工程施工产生的污水包括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冲洗和预制废水、地下工程区污水、路面冲洗和养护用水等,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不得直排进入江河。2)试运行期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过油水分离装置处理达
16、标后,才能排放到污水管网。3)食堂排出的含油生活污水须经过浮油分离处理后,才能排放到污水管网。4)生活区生活污水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放到污水管网。5)各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管理部的统一部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埋设污水管线,收集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6)废油及含油废物处理1)施工和试运行产生的废油及含油废物,由各标段施工单位负责回收,与有废油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废油处理合同。2)施工单位废油及含油废物交接应办理签收手续,建立废油及含油废物交接台账,工程建设管理部监督检查。(7)大气污染控制1)要求施工单位选用合格的施工机械,以避免施工机械尾气超标排放。2)划定各标段施工单位的责任区,要求
17、施工单位在开挖作业区、工地道路定时洒水及打扫,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3)设岗对来往于各施工场地装载多尘物料的卡车是否采用帆布覆盖、封闭等措施进行检查和处罚。4)各标段施工单位应确保混凝土制冷系统的氨液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要时制定专项管理方案。(8)弃渣处理1)在工程现场按照水土保持报告评价书确定的位置设置弃渣场,弃渣场的范围、挡护、截排水和管理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弃渣场位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业主汇报,由业主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2)为防止发生水土流失造成危害,弃渣场存渣时要本着“先拦后弃”的原则。3)工程建设管理部配合监理对施工单位不按规定乱弃渣行为进行查处。(9)边坡治理1)工程区、
18、石料场、场内公路、工地建筑物等新开挖不稳定的边坡,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在责任区域内采取工程措施保持其稳定。如:对土质坡面应恢复植被,对岩石坡面应喷混凝土或喷混植生技术进行防护。在边坡较高时还应在坡顶设置排水沟、在坡的中部设置马道和排水沟等。2)遇暴雨/或持续雨天时,工程建设管理部应组织、布置和督促各标段施工单位对新开挖不稳定边坡进行勘察和评估,防止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发生。3)陡峭边坡下有露天设备区、建筑物时,应在边坡上方设置可靠地护栏,防止滚石、野生动物滚落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10)场内道路1)在场内公路全线进行路面硬化处理和设置排水沟、排水涵洞,并保持排水畅通。在重点路段还需设专职人员进行管
19、护。2)划定各标段施工单位的厂区道路责任区段,要求施工单位确保管段内道路上的洒落物及时清理、扬尘控制符合要求、山体滑坡堵塞道路的土石方及时清理。(11)噪声污染控制1)严格控制在噪声敏感受体(指学校、医院、居民密集区等)附近施工时的噪声排放,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制定在噪声敏感区域施工的噪声排放治理方案,工程建设管理部协同监理单位督促实施。2)必须夜间在噪声敏感区域进行施工,并存在噪声超标排放情况时,应提前进行公告,必要时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12)固废处理1)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固废和垃圾应及时清理到制定地点,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建设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包括固废临时堆放场地、垃圾箱等。2)各标段施
20、工单位应安排将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固废分类回收,并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计划进行处理。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13)火灾防治1)在山林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明火作业许可制度、监护制度。2)严禁施工人员在山林和植被茂密区域抽烟/或随意使用火种。3)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将山林和植被茂密区域施工作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不间断巡查和纠偏。(14)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1)分部/单位工程完成时,各标段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要求对弃渣场、临时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的场地进行平整,利用地表剥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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