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植被问题的水域地籍管理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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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于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植被问题的水域地籍管理研究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专 业: 系(部): 测 绘 工 程 系 2014年3月28日 目录基于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植被问题的水域地籍管理研究1第一章 绪论3第二章 基本情况介绍42.1南水北调基本情况介绍42.2 地籍管理基本情况介绍6第三章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植被情况分析203.1南水北调工程植被情况分析203.2 南水北调工程植被建设的基本理念223.3植被在南水北调工程中的重要意义24第四章 基于分析的水域地籍管理研究254.1.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在河南段的地位及影响254.2河南省水域地籍管理
2、状况274.3对水域地籍管理发展的启示274.4 对水域地籍管理的若干建议31第五章 结论和展望35参考文献39致谢40第一章 绪论南水北调是缓解中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工程。我国南涝北旱,南水北调工程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大大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南北方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分东线、中线、西线三条调水线。其中,和我们关系最为紧密的就是中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自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陶岔渠首起,途经河南、河北、天津、北京四省市,最终抵达北京团城湖,全长公里。河南省林业厅编制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在南水北调中线
3、工程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林带总里程为731.5公里,其中山区140.9公里,平原区590.6公里。目前现有生态廊道里程141.7公里,规划期内建设生态廊道589.8公里,其中南阳市132.2公里,平顶山市115.2公里,许昌市54.1公里,郑州市126.6公里,焦作市52.4公里,新乡市56.5公里,鹤壁市27.8公里,安阳市25公里。据资料显示,中线工程总干渠在河南境内长达多公里,流经南阳、平顶山、许昌、郑州、焦作、新乡、安阳、鹤壁等个省辖市,个县(市、区),占地万亩,其中永久性占地万亩,规划搬迁万人,投资约亿元。因此对于沿线防护林的建设需要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才能更好的实现社
4、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南水北调河南段防护林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为南水北调工程管理部门水域地籍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第二章 基本情况介绍2.1南水北调基本情况介绍自1952年10月30日毛泽东主席提出 “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设想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关怀下,广大科技工作者做了大量的野外勘查和测量,在分析比较50多种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和西线调水的基本方案,并获得了一大批富有价值的成果。南水北调工程主要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尤其是黄淮海流域的水资源短缺问题,规划区人口4.38亿人。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最终调水规模448亿立方米,其中东线148亿立方米,
5、中线130亿立方米,西线170亿立方米,建设时间约需40-50年。建成后将解决700多万人长期饮用高氟水和苦咸水的问题。南水北调总体规划:推荐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成以“四横三纵”为主体的总体布局,以利于实现中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格局。西线工程截至目前,还没有开工建设。东线工程:利用江苏省已有的江水北调工程,逐步扩大调水规模并延长输水线路。东线工程从长江下游扬州抽引长江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并连接起调蓄作用的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出东平湖后分两路输水:一路向北,在位山附近经隧洞
6、穿过黄河;另一路向东,通过胶东地区输水干线经济南输水到烟台、威海。东线工程开工最早,并且有现成输水道。中线工程:水源70%从陕西的汉中,安康,商洛地区,汇聚至汉江流向丹江口水库,从丹江口大坝加高后扩容的汉江丹江口水库调水,经陶岔渠首闸(河南淅川县),沿豫西南唐白河流域西侧过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后,经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在郑州以西孤柏嘴处穿过黄河,继续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可基本自流到终点北京。西线工程: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开凿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的输水隧洞,调长江水入黄河上游。西线工程的供水目标主要是解决涉及青、甘、宁、内蒙古、陕、晋等6省
7、(自治区)黄河上中游地区和渭河关中平原的缺水问题。结合兴建黄河干流上的骨干水利枢纽工程,还可以向邻近黄河流域的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供水,必要时也可及时向黄河下游补水。截至目前,还没有开工建设。规划调水规模规划的东线、中线和西线到2050年调水总规模为448亿立方米,其中东线148亿立方米,中线130亿立方米,西线170亿立方米。整个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南水北调是缓解中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工程。我国南涝北旱,南水北调工程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大大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南北方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中最具有正面意义的作用:缓解汛期对长江地区
8、的威胁,大量的南水北调将减小洪水对长江地区的灾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完成后,汉江防汛形势有望出现逆转。丹江口水库加高工程基本完成,而南水北调计划每年从丹江口调水95亿立方米。近些年类似汛情再度出现时,出现在中下游的洪峰将被“削”低30厘米。这意味着湖北宜城至沙洋之间的14个蓄洪民垸,遭遇百年一遇以下洪水可以不启用。近80万人、90余万亩耕地基本解除洪水威胁。促进北方经济发展,较大地改善北方地区的生态和环境特别是水资源条件,增加水资源承载能力,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于扩大内需,保持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
9、利于缓解水资源短缺对北方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制约,促进当地城市化进程。可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调整农牧业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还可改污水灌溉为清洁水灌溉,减轻耕地污染及对农副产品的危害。改善北方水质及生态环境,能有效解决北方一些地区地下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水质问题,如高氟水、苦咸水和其他含有对人体不利的有害物质的水源问题,改善当地饮水的质量。避免北方一些地区长期开采饮用有害深层地下水而引发的水源性疾病,遏止氟骨病与甲状腺病的蔓延,有利于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通过改善水资源条件来促进潜在生产力形成现实的经济增长,逐步改善黄淮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北方供水能力后,可以减少对地下水的超采,并可结合灌溉和
10、季节性调节进行人工回灌,补充地下水,改善水文地质条件,缓解地下水位的大幅度下降和漏斗面积的进一步扩大,控制地面沉陷造成对建筑物的危害。使中国北方地区逐步成为水资源配置合理、水环境良好的社会。2.2 地籍管理基本情况介绍我国的地籍和地籍管理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历代土地管理的基础,是历代封建政府的立国之本。据史料记载,早在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的黄帝,大禹时即有平水土,划九州,辩土质,定田等,制赋则的记载,已开创清理地籍,制定赋责之先河。并设置了名曰“太常”的负责绘制人文地理图,丈量划分田地的官员。周礼,禹贡等书都有关于土地分类和土地评价思想的记载。禹贡称“禹敷土,随山刊土,奠高山大川
11、”。意思是禹时进行丈量国土的工作,沿着山脉进行测量,竖木为标。之后,周朝政府中的“职中氏”,也是“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的负责管理土地的官员。到了西周晚期,勘定田界已经成为田土交易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和物证。此后如春秋时期鲁国初税亩,实行了按土地亩数征收田赋的制度。覆亩而税,田地须有明确的封疆,田亩更需要丈量。齐国实行相地衰税,覆田取税。当时管仲辅佐齐桓公40年,管仲的土地思想包括国土规划论和相地衰征论两大内容。相地而衰征,就是说按土质的好坏把农田分为若干等级,据以确定各类土地的不同税额。他的土地思想还有一个独特的理论内容,即建议在全国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并提出了若干重要好的土地规划原则。春秋
12、时期的孟轲是儒家土地思想的最初提出者,也是经界论的最早提出者。他还提出了恒产论和田制论。他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田不均,各禄不同。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即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倡导清除地界不清、耕地不均等弊端,经界论是最早的地籍管理理论。秦始皇曾大规模清查地籍。“令黔首自实田”。黔首自实田,是秦代清查土地数量、扩大赋税来源的办法。秦始皇31年,宣布命令“黔首自实田”,即令平民自报所占土地面积、自报耕地面积、土地产量及大小人丁。所报内容由乡出人审查核实,并统一评定产量,计算每户应纳税额,最后登记入册,上报到县,经批准后,即按登记数征收。此前著名的改革家商鞅还在秦国推行
13、了包括土地制度在内的改革,并提出了“算地”和“定分”的主张。汉代实行群检核田倾亩,东晋时倡变田之制,用庚戌土断。隋朝有自归首之法,从后魏到隋唐的几百年间,耕地制度基本上是一贯的,虽然有些小的不同,但主要精神无大差异,基本实行了均田制度。唐代有籍帐之设,令百姓自通手实状,以两税原亩,均配於田。唐代的“贞观之治”,是历史上著名的封建繁荣时期,是中国古代最为强大辉煌的时代之一。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唐代实行了一系列经济政策,特别是与土地有关的均田制的完善和实践,在土地分配中,政府对土地的丈量鉴定十分重要,提出“凡天下之田,五尺为步,二百有四十步为亩,百亩为倾。度其肥脊宽狭,以居其人”。宋代有量田之事
14、,则方田与首实两法并举。北宋的王安石在发起并实施著名的变法中,直接关系到土地问题的是农田水利法和方田均税法。南宋时的经界法,是南宋地籍整理的措施。在1127年1224年间,相继在两浙、汀漳等地实施。该法采取了土地所有者自报、保正长担保,县派官员照图清丈核实,编造觇基薄等一套完整工作程序。元代行经理之法,经理法是当时清查土地的方法。元仁宗延佑元年(1314年),采纳铁木迭奏议,实行经理法。通过张榜,做到家喻户晓,限40天内,各家将所有田产即应纳田赋自行向官府呈报,并规定若有隐瞒,告发属实,或杖或流,所隐田产没收归官。明朝初期,令民自实田,汇为图籍。朱元璋出身农家,深知民间疾苦,有决心打击豪强地主
15、,为了进一步严密地掌握全国土地的占有和利用状态,增加政府收入,使财力和人力充分运用,用了20年功夫,举行了大规模的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使600年来若干朝代政治家所不能做到的事情,得以划时代的完成。到了清朝,开始进行了大量的地形测量和地图编绘工作。各地于康熙四年(1665年)奉文清丈,历时五年,填造鱼鳞图册,归户办粮。为在全国推行地丁合一、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为“康乾盛世”创造了基础。值得一提的还有康熙十一年至四十二年的昆山清丈,光绪二十四年的南通清丈,光绪三十二年的宝山清丈和光绪初年至光绪三十四年的黑龙江垦荒与清丈,前后办理了清丈3次,在齐齐哈尔、呼兰、海伦等地没有清丈局,其中,仅光绪十九年至
16、二十年一年多时间,就丈地60万之70万晌(900万1050万亩)。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年的帝制,孙中山先生提出“平均地权”之主张。1914年民国北洋政府成立了“经界局”;1922年颁布“不动产登记条例”;1927年开始注意土地测量和登记;1929年曾有举办全国性大地测量之令,发起了全国耕地和农业的调查,调查结果全部在1932年1、2月合期的统计月报中发表,成了土地利用调查的基本参考,实现了中国土地数字性质由纳税单位改成耕地面积的变革。1930年6月30日公布土地法,该法第二篇为土地登记部分,规定土地登记的内容包括所有权、地上权、用佃权、地役典权和抵押权。明确“关于土地权利在登记程序进行中发生
17、之争议,由土地裁判所裁判之”。规定要进行土地及其定着物的登记和土地权变更登记,开展地籍整理。 就在同一时期,代表全中国劳苦大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也一直十分重视和不断探索土地问题。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了党纲中就提出了土地问题;1927年,在武汉召开的党的“五大”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1928年中国第一个红色政权中华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出台兴国土地法;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又通过了土地法,之后,中央人民委员会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土地部提出的土地登记法,决定“颁发土地证以确定土地所有权”;1933年6月1日,毛泽东同志签署发布临时中央
18、政府关于查地运动的训令,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查地运动的决议;1931年11月27日,中央土地人民委员会(土地部)在瑞金成立,下设“调查登记局”等四局;1947年7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成立后仅半个月,即着手在京郊开展土改试点;1949年11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正式成立地政司,主管农村土地政策,土地清丈、登记、土地证发放、城市房地产政策的规划等有关地政事项。1950年颁布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开始建立以土地清查、地权登记发证等为主要内容的地籍管理体系;1953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
19、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年12月,政务院公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明确土地权属变更管理的依据;1982年5月,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决定,农业部设土地管理局,开始在不同的县开展了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工作试点工作;1984年5月国务院决定,暗战统一的技术规程,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在全国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公布,明确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登记、发证规定;1986年8月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设立了地籍管理司等职能司室,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工作。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逐步形成了以土地权属管理为核心,综合土地登记、
20、调查、统计、分等定级、档案为一体的地籍管理体系;1998年4月8日,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组建国土资源部,内设地籍管理司等14个职能司局,明确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指导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和土地动态遥感监测、统计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八号主席令,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统计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地籍管理工作开始向依法有序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
21、地籍调查(测量)、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分等定级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措施。 地籍管理的对象是作为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土地,地籍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权属问题。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及时掌握土地数量、质量的动态变化规律,而且可以对土地利用及权属变更进行监测,为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保管、更新有关自然、经济、法律方面的信息。中国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档案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地籍资料需求的增长,土地管理的内容还将随之不断地变化和充实。为保证地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进行地籍管理工作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制度进行
22、。保证地籍资料的连贯性和系统性。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为了保证地籍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取得预期的效果和经济效益,地籍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地籍管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地籍管理历来是国家地政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必须对地籍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定规范化的政策或技术要求的统一标准。如果全国地籍管理工作没有统一的要求,也不制定统一的制度,那么就不能实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也不能使地籍工作取得预期的效益。国家对地籍管理所作的统一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手段的更新,逐步地建立和完善。有的是暂时做j到的,达不到统一要求的,可以
23、待条件成熟后再补充和完善。国家必须对地籍的簿册、图件(包括比例尺的要求)等的格式、项目、填写内容及详略程度,以及地籍资料中有关的土地分类系统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并要求全国按国家的统一规宠开展地籍的各项工作:关于地籍测量的方法、数据库的建立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也应作统一规定。同时,有的内容可以由地方作出统一规定来补充,但是,地方的规定不能与全国的统一规定相矛盾。(2)保证地籍资料的连贯性和系统性。根据地籍的连续性的特点,地籍管理的基本文件,应该是有关土地数量、质量和权属等状况的连续记载资料。地籍分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初始地籍是基础,最初的基数或状况;日常地籍是因时间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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