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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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选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省餐美协、各州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全省2007年商务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云南特色餐饮美食的档次和水平,有效帮助我省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创造品牌,努力实践“扶持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发展”的目标,并为促进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进行有益的探索,大力扶持我省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蓬勃发展,云南省商务厅决定在于国贸中心新馆举办的“昆明新春欢乐购物节”期间,开展“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系列活动,该活动由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承办,现将实施方案如下:一、参与对象16个州市商务局按照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
2、评选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选择并组织申报当地的三家属我省25个少数民族范围内的企业参加评选活动,参选企业应在当地乃至全省相比具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大的经营规模及良好的餐食品质、服务质量,并在原辅料选择、局部烹制方法和餐食品种、食用方法及经营环境、服务项目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少数民族特色。二、参展参评办法(一)参展方式和内容1、各州市商务局选择、组织各自的参展企业(三家)参加“2008昆明新春欢乐购物节”中的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展示活动。2、承办方向每个州市提供一个展位(3m3m),每个展位由三面展壁组成,每面展壁可悬挂三个展板(每个展板为1m0.8m),每个参展企业使用一面展壁(三个展板),即:向
3、每个州市合计提供1个展位的9个展板。3、展位三面展壁之间的空地,可由三家参展企业酌情摆放向参观者赠送的资料或礼品,也可以进行本企业所代表的少数民族的文艺或服饰表演。4、各参展企业需提供展板的展出内容,包括:所经营民族的饮食习俗及企业文字简介、门庭(正面)图片;营业大厅图片或特色包间图片及简要说明;少数民族特色菜肴图片及简要说明。每项内容应多提供几幅,以供承办方选用、制作。5、由各商务局按上述分类将各参展企业提供展出的图文组织好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承办方,由承办方统一制作展板,并代为各参展(参评)企业进行前期布展,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办方承担。6、各参展企业应用少数民族的装饰物品对自己的展壁(展
4、板周围)进行装饰、点缀,以增强展出的吸引力和展示效果。(二)参评方式和内容1、主办方委托承办方依据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标准和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审表(详见附件4),以各种方式到参评企业进行初评工作(费用由承办方承担);同时于媒体、网站开展公示工作。 2、由承办方统一制作选票,16个州市的48家企业均在一张选票上,在展出现场由各参评企业讲解员向参观者发出选票,并由参观者填写后投入现场的指定选票箱。3、承办方组织权威性专家(政府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企业总经理、院校学者等)共同组成评审组,对各参评企业的展出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评选。4、承办方将初评结果、参观者投票、评审组评选
5、结果进行综合评议。之后,提交商务厅终审,将排名前10位的参评企业确定为“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另外,将甄选出10家提名奖企业和10家鼓励奖企业,并授予铭牌及证书,同时在有影响力的报刊、电视杂志及网站上给予系列强势宣传。(三)注意事项1、每家参展参评企业需派领导1人,讲解员1至2人;各州市商务局需派出领队1人。2、各项活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参展(参评)企业和领队单位的交通、食、宿费自理。若需承办方帮助联系住宿,请提前5天与承办方联系。3、展出现场不允许动用明火,不允许有食品售卖行为。4、讲解员应身着所经营少数民族类别的民族服装。5、于馆内展示的同时,如果参展参评企业自愿参加馆外餐饮
6、售卖活动的,可与国贸展览公司进行商业特惠合作。三、专业培训活动1、展示及评选活动期间,将由承办方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教授免费为参展参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营销、服务及美食文化方面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各参展参评企业在此诸多方面的认知和能力。2、各州市商务局领队、参展参评企业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四、云南少数民族美食荟萃宴活动1、由承办方组织省内外美食文化专家和烹饪大师对各参展(参评)企业少数民族特色风味菜肴进行文化推演、研发提升,使出品有一个阶段性升华,形成“云南少数民族美食荟萃宴”的雏形,为进一步挖掘与开发打下基础。2、由承办方提供10桌精美的“云南少数民族美食荟萃宴”, 于购物节开幕式上
7、邀请相关领导和媒体品评。3、各参展参评企业应积极主动的配合“荟萃宴”的开发与制作,以期做出贡献,打出品牌。五、宣传方式1、由承办方将“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系列活动内容于相关媒体进行宣传。2、由承办方将参展参评企业的名录于相关媒体进行公示。3、由承办方将“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系列荣誉称号获奖单位名录于相关媒体进行宣传。4、承办方组织媒体团专访省厅及各州市相关领导;5、承办方组织媒体团采访各参展参评企业及参观群众;六、时间安排1、12月22日前召集“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系列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实施方案。2、12月24日2008年1月18日,各州市商务局
8、完成3家企业的选择、推荐和组织报名工作,并向承办方提交推荐资料,资料包括各州市商务局的推荐函、各参展(参评)企业填写的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申请书和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申请报告。期间:2008年1月8日,各商务局将各参展参评企业提供的展出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承办方。电子邮箱:xiuxianjushi;QQ:4872006;电话:0871-4176897,联系人:张伟、陈丽芳。1月9日18日,承办方统一为参展参评企业制作展板。1月18日前,完成“荟萃宴”的研发工作。3、1月19日20日,承办方统一为参展参评企业布展;同时,参评企业抵昆参加辅助布展。4、1月21日23
9、日,配合“欢乐购物节”,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展示及评选活动正式开展,并筹备荟萃宴。5、1月21日,开展云南少数民族美食荟萃宴活动(具体时间待定)。6、1月22日23日,对参展参评企业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培训通知将另行发出)。7、1月24日下午,承办方组织评审组对参展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议。8、1月25日上午,由省厅确定评选结果;下晚举行颁奖仪式。9、1月26日,参展企业继续展出,或交由承办方代为展出。七、联系方式主办方(省商务厅贸发处)电话:0871-6113816,传真:0871-3148600,联系人:张娅姗承办方(省餐美协秘书处)电话:0871-4176829,传真:0871-41768
10、21,联系人:刘 欣请各州市商务局积极做好参加本次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要按照评选标准选择好参展(参评)企业,要向参展(参评)企业讲解参加本次评选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并进行动员和鼓励,要指导参展(参评)企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对企业的参展(参评)内容进行把关,要督促企业按时提交参展(参评)作品并按时参加展出,要以领队身份带领参展(参评)企业参加各项活动。通过精心准备和得力组织,圆满达到参加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效果。特此方案。附件:1、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标准 2、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承诺书 3、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申请报告 4、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
11、审表 5、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参展工作统计检查表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3 -附件1:云南省少数民族十大特色餐饮企业评选标准(试行) 一、基本资格 1、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完备的执业证照; 2、有固定商号(店名),且正式营业使用时间在2年以上;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当地具有很高的信誉; 4、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在当地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中名列前茅; 5、在当地乃至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包括受过有关部门的表彰。二、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的规模和档次在当地少数民族特色餐饮企业中名列前茅;2、经营环境(包括建筑结构、造型、装修,装饰、家具等)和顾客用品(包括餐、
12、茶、酒具等)能够较好体现某一少数民族的特色,并能满足顾客的用餐需求;3、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厨房,并且初加工、烹调、冷菜、面点、洗碗、仓储等功能设置和分布合理、规范; 4、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达标,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安全有效; 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具、食品加工设备均符合卫生标准;三、服务质量 1、服务项目能够比较鲜明的体现某一少数民族的特色;2、服务程序严谨、规范,利于灵活掌握、快捷供应;3、服务热情、主动、细致、周到、规范,并能突出细节; 4、服务人员端庄大方,仪容仪表和语言举止符合规范要求;5、服务人员具备基础烹饪常识,能够比较专业的为顾客介绍菜点;6、有较规范的处理顾客投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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