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麻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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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麻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麻辣食品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县食品安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局李局长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重点及目标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麻辣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工作重点:以各种奶粉、牛奶、含乳饮料等奶制品为重点品种,加大对生产、经销奶制品的生产厂家、批发市场、超市、批发和零售经营户,特别是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及奶制品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
2、变质、不合格、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未经卫生检验、盗用其他生产企业的名称、包装、标签生产的冒牌奶制品;取缔无证照经营奶制品的行为;查处奶制品虚假广告及其他欺诈、误导的宣传行为。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奶制品行为,使全市奶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奶制品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奶制品质量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奶制品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组织分工1、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奶制品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样,向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2、农业部门
3、负责加强对奶牛养殖场(户)的管理,对奶牛进行规定疫病的检查、监测、防治和有关监管工作。3、质监部门负责奶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奶制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把奶制品质量安全准入关。4、工商部门负责奶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市场上流通的不合格奶制品,加强奶制品市场准入的管理工作,规范奶制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5、卫生部门负责奶制品加工企业及个体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业奶制品的卫生质量进行日常监管。三、主要措施(一)加强源头管理,保证原料奶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奶牛养殖场(户)的管理,严厉打击在生鲜牛奶中掺水、掺假(碱、盐、糖、糊精、米汤
4、等)违法行为;强化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饲养卫生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两病(结核病、布氏杆菌病)检疫”制度等;进一步加强饲料和兽药的管理,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违禁药物和添加剂;对养殖厂(户)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严防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等违法事件发生。积极推广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推广规范化管理和机械化挤奶以及无菌运输等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奶牛饲养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饲养;奶牛养殖场及养殖户应配备保证质量的挤奶和储存奶品的设施设备,牛舍、牛体和挤奶用具要清洁卫生,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卫生标准;按照国家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奶牛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动物免疫标
5、识,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奶牛进行规定疫病的检查、监测和防治。(二)加强生产环节整治,严格奶制品市场准入。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奶制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格审查奶制品企业生产条件,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会同卫生部门,开展奶制品生产企业集中整治,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等非法生产奶制品行为,对于生产设施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产品质量无保证等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取缔;严厉查处生产掺杂使假、过期变质、不合格、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篡改生产日期、未经卫生检验、盗用其他生产企业的名称、包装、标签生产的奶制品;加强对液态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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